原标题:“会员卡清退”对象为纪检监察干部 清退范围明确
人民网北京5月31日电 今天上午,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许传智做客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围绕“严肃认真开展好会员卡清退活动”与网友在线交流。许传智在访谈中介绍,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明确了这次活动的清退范围是纪检监察干部收受的会员卡。
许传智在访谈中介绍,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明确了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清退对象、清退范围、清退时限等。清退对象是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各级纪委委员(不含基层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干部(含职工),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
清退范围是纪检监察干部收受的会员卡。所谓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通知》同时要求,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人员,均应于2013年6月20日之前,向本人所在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作出零持有的报告。
来源:人民网
编辑:蔡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