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长请法学教授讲法治
本报记者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朱兰英
“现在,我们举行省政府领导学习会,主题是如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下面,先请朱教授给大家讲课。”6月28日下午,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室,浙江省省长李强的开场白简明扼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会议室里座无虚席,参加学习的除了省政府领导,还有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此次授谭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朱新力教授长期从事行政法学教学研究,在学术方面颇有建树。他讲课的题目是《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公元前384年,亚里士多德就已经对法治下了一个特别精简的定义:法律的统治才是最好的统治。”朱新力说,从发达国家的历史和现状考察,政府法治,职权法定、合法行政、权利救济这三点不可或缺。从我国实际来看,一个依法行政的政府,应当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公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我举个小例子,意大利某个小镇老鼠很多。镇政府就设计了一个制度,鼓励市民抓老鼠,凭老鼠尾巴可以拿奖金。这一制度出台后,老鼠在10天内大幅度下降。可是10天之后,老鼠开始大幅度增长,因为抓老鼠有奖,市民开始在家里养老鼠。我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政府执政有合法性问题,也有最佳性问题,合法性与最佳性一个都不能少。”朱新力的讲座旁征博引、生动幽默,举了大量古今中外的法律案例做旁证。
在说到合法行政时,朱新力特别强调了程序正义的重要。他说,“美国哲学家罗尔斯讲过一个分蛋糕的故事:5个人分一个蛋糕,怎样分才最公平合理呢?后来他制定了一个程序,让某一个人来划分蛋糕,但必须最后一个拿。为了确保自己能得到可能有的最大一份,他只得平等地划分蛋糕……”随后朱新力讲到,这个故事说明,没有程序正义,就谈不上实体正义,只有程序正义了,才有目的正义。
朱新力说,建设法治政府,要特别处理好几对关系:改革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突破法律搞改革,法律权威就无法树立。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物质保障,反过来,法治政府建设也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稳定、有序环境。法治建设是维护稳定的根本出路,不能以维稳为借口牺牲法治。领导干部要注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学习会设置了交流互动环节。李强第一个提问:“朱教授,刚才您提到了政府法治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中国有自身的独特文化,该如何协调共同元素与地域文化特殊性之间的关系?”
“法治的基本原理是不变的,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文明的共同元素是必须具备的,但地域文化也应加以考虑。我的看法是,在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层面,应当考虑地域文化的特殊性要求,但不能违背法治政府的基本观念和元素。”朱新力认真作答。
有专注的听讲、宁静的思考,也有会心的笑声、热烈的讨论,老师和“学生们”你来我往交流互动,让学习会既庄重严肃又充满生机活力。
转眼间,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在学习会结束之前,李强发表讲话。他说,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任务。要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撬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推动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在今年初省人代会上,我已承诺,浙江要力争成为审批事项最少、速度最快的省份。”李强说,为确保实现这一目标,省政府已确定了今年的工作时间表。7月初,省一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公布实施;8月初,市一级要公布实施;9月初,县一级要公布实施。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市县意见,广泛征求企业意见,确保取消和下放的审批权限符合基层要求,贴近工作实际。
“朱教授的讲课非常精彩。听了讲课,我们对如何建设法治政府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李强语重心长地说,要以这次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政有规、监督有效,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加快建设一支懂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公务员队伍。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陈东升
编辑:蔡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