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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洪涝灾害农险估损金额达31亿元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延霞 谭谟晓 编辑:何冰 2013-09-30 01: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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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洪涝灾害农险估损金额达31亿元 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亟待建立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 李延霞 谭谟晓)记者29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截至9月27日17时,东北洪涝灾害保险农作物受灾面积7299.69万亩,农业保险已接到报案估损金额31.21亿元,受灾农户258万户次。

  灾害发生后,保监会下发《关于做好东北洪灾保险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立即启动重大灾害理赔工作预案,对灾区保险机构进行特殊授权,优先处理灾区重大赔案理赔事项;迅速调集并下拨充足资金,做好预付赔款工作;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建立快速理赔通道,提高理赔效率,让受灾群众和受灾企业尽早得到保险赔款,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尤其对涉及人身伤亡、农房受损和农田绝产等案件要优先快赔宽赔。

  此次东北洪灾是我国东北地区农业保险试点十年来遇到的最大灾害。面对巨额的保险赔付,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问题再次引起关注。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农险业务有一定盈余,从今年1至8月份的情况来看,农险综合成本率为84%,但农业风险大多集中在下半年,灾害频发导致今年农险业务实现承保盈利不容乐观。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准备金主要是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从保费或者盈余中提取,但这远远不足以应对当前的风险。“虽然前几年行业有所积累,但可能一次大灾就全部搭进去。比如此次承保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阳光农业保险公司,在前9年一直风调雨顺的情况下共积累了4.66亿元的准备金,但仅此次灾害如果不是进行了再保的话,可能就会赔不起。”

  如何在做好农险理赔工作的同时,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已是迫在眉睫。

  “对此业内已经进行了多次探讨,基本思路是建立从国家到省级到保险公司的多层次参与的大灾分散机制。”该负责人表示。

  不仅是洪涝灾害,近年来我国地震、台风、干旱等巨灾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从国际上看,经济发达国家由保险机制负担的巨灾经济损失份额大约在30%至40%,有的甚至可达到70%以上。而目前我国的保险赔付在灾害损失中的比重还比较低,比如汶川大地震中保险业的赔付仅占总损失的千分之二左右。利用保险和再保险手段转移分散巨灾风险,让全社会共同分担和补偿巨灾损失,形成多方参与筹措资金的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对巨灾的补偿水平,更好地帮助社会公众应对灾害风险。

  应对巨灾保险,不是一个公司或行业所能做到的,必须进行顶层设计,建立灾害分散的长效机制。记者从保监会获悉,目前已批复云南和深圳保监局分别在当地开展民房地震保险试点和综合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在云南省楚雄州试点的专门针对地震的民房保险产品已经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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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延霞 谭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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