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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自住商品房”政策 非京籍亦可申请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何冰 2013-10-23 22: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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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今年北京将完成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供地,自住商品房价格将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套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支持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

  符合限购政策即可申请 非京籍也被纳入范围

  《意见》表示,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其中,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户型90平米以下价格比周边低30% 5年后转让需缴纳30%收益价款

  《意见》表示,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

  同时《意见》要求,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今年完成2万套自住商品房供地 骗购取消5年购房资格

  《意见》指出,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可以采取集中建设或者配建等多种形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公开竞得。优先安排在交通便捷、功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的区域。今年年底前全市要完成不低于2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地。

  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按照《意见》的规定,一经查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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