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东规定省长开会讲话不超1小时 副省长半小时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刘仁军 2013-12-22 10:46:00
时刻新闻
—分享—

  原标题:广东规定省长开会讲话不超1小时副省长半小时

  据《新快报》报道20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省政府系统召开全省性会议审批办法》,明确要求,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实行总量控制,每年不超过24个,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各部门每年不超过1个,并要求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内召开会议,而会议期间一律不得安排宴请活动。省长讲话不得超过一小时。

  《办法》提出,省长一律不出席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分管副省长原则上不出席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在出席人数方面,《办法》明确,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人数不超过300人,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不超过200人;严格控制电视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参会范围。

  《办法》还提出,2014年的全省性会议实现1/3以上采用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并将此比例逐年提升至50%。同时,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不超过两天,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不超过一天。在全省性会议上省长讲话不超过一小时,副省长讲话不超过半个小时;大会发言人数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刘仁军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红网新闻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