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19日讯 男青年赵某在宁阳堽城镇卫生院交费时,用一张粘过胶布的百元人民币付款,工作人员不收。赵某竟然四五拳捶碎收费室的玻璃。19日,赵某被宁阳县公安局批准依法行政拘留五天。
赵某17日带家人到卫生院打针,交费时拿出一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是用胶带粘接过的,并且污损较重。工作人员希望他换一张,赵某称没别的钱。
收费工作人员与科室负责人商量后,说这张钱不能收。赵某称这钱是从银行取的,不收不行,并在交费处大声吵闹。当再次被拒收后,赵某开始辱骂收费人员,旁边的人劝阻他也不听,吵闹了30多分钟,四五拳把收费室玻璃捶碎了。卫生院的人报了警。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将赵某传唤至派出所。后经认定,收费室损坏物品价值1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赵某被行政拘留5日。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邢志彬 王超 孙守泉
编辑:刘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