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辽宁房企俩高管向97户住户索贿被判有期徒刑6年

来源:新华网 作者:范春生 编辑:刘仁军 2014-07-22 11:14:25
时刻新闻
—分享—

  新华网沈阳7月22日电 辽宁亿森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挡光办主任王晓东及挡光办工作人员高晓辉利用职务便利,采用限制发放挡光费等手段,分别向申请挡光费赔偿的54户住户、43户住户索贿26万余元、21万余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发布终审裁定书,认定此二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各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悉,辽宁这起罕见的房企高管及职员向住户索贿案,由检察机关分别起诉、法院分别审理,在同日作出一、二审判决。其中王晓东为女性,今年44岁,与36岁的高晓辉均为主动投案,于2013年6月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间,王晓东利用职务之便,采用限制发放挡光费等手段,在沈阳市皇姑区其公司办公室等处,向申请挡光费赔偿的陈某某等54户住户索要贿赂共计26万余元。赃款后被挥霍。

  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间,高晓辉也利用与王晓东相同的手段,向申请挡光费赔偿的吕某等43户住户索要贿赂共计21万余元,赃款挥霍。

  法院认为,王晓东、高晓辉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人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为此,终审判处王晓东有期徒刑6年,判处高晓辉有期徒刑6年。

  (原标题:辽宁房企俩高管向97户住户索贿被判有期徒刑6年)

来源:新华网

作者:范春生

编辑:刘仁军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红网新闻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