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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大妈在国外唱歌跳舞娱乐了谁?

来源:新华网 作者:董小娇 编辑:何冰 2014-07-24 0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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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妈在跳广场舞,大叔去哪儿了?”近日,一位大叔以“标新立异”的方式走进公众视野:两次在国外引吭高歌,两次惹来当地警察,英国白金汉宫和俄罗斯红场成了他名声大噪的“战场”。就在不久前,中国广场舞大妈势不可挡的“攻占”了纽约公园、卢浮宫和莫斯科红场。中国大叔和大妈带着兴之所致的娱乐精神登上“世界舞台”,引来一片嘘唏和争议。
  
  其实,在国内大叔大妈在公园或者广场唱歌跳舞本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但是到了国外屡受诟病甚至有违法之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东西方文化差异所致。
  
  中国人爱热闹爱围观,这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关系,中国人长期处于传统的农业社会,地广人稀,喜闹厌静。在《弟子规》《朱子家训》里,都没有叮嘱人“安静”的教训,反而要求“将上堂,声必扬”,到了人家的堂屋,嗓门大一点才对。而西方人则十分在意自己的安宁,同时也非常尊重别人的安宁,在歌剧院不用说,就是在戏院同样能噤声欣赏;在餐厅吃饭时交谈声也相当低,跟中国有划拳斗酒的吵闹大不相同。另外,在中国,即使居民受扰,似乎也就是家常里短,大多私底下协商解决;而西方人则认为公共区域噪音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而报警是他们经常使用的高效解决方式。
  
  俗话说,不知者不为过,有的大叔大妈在走出国门时确实对这种文化差异不了解,遭遇尴尬也无需过多指责,一个善意的提醒足矣。然而,有的大叔大妈对这种提醒不以为然,此次在白金汉宫放声歌唱的主人公庞传兴对于被警察驱赶一事回应得理直气壮:“兴致所致,想唱就唱。中国人喜欢热闹,外国人喜欢安静,我们出国是该尊重别人的习惯,但作为东道主的他们,是不是也能理解一下、包容一下。”试问一下这位大叔,既然知道出国后应该尊重别人的习惯,为何又偏要我行我素还批评人家没有肚量呢?
  
  庞传兴并非个例,而是一个群体的缩影。四川大学张小元教授说,不应该只说庞传兴,而是‘庞传兴’们,这是一种社会现象。这是中国从现代民族时期过渡到后现代民族时期的错位。在前现代时期和现代时期的中国,大家都不是很张扬,到了后现代时期,又纷纷想表达自己,却找不到方式,这种现象就应运而生。”
  
  像庞传兴这样明知故犯就已经不再是文化差异的问题,而是一种道德上的盲视。杨静光教授认为,在道德层面,唱歌虽然是个人行为,但个人自由不能侵犯他人权利,要有一个合理的群己边界。显然,大叔大妈对这种现代公民意识缺乏了解和认同,这也导致他们对于空间概念的理解存在误区,既不懂得区分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也不懂得如何得体地在两种空间中转换。
  
  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想唱就唱、想跳就跳,不但在国外违法,在国内同样频频被指责。今年,广场舞大妈就因场地、噪音等问题同高考家长、私家车主、城管人员展开“对决”,有的媒体直言不讳地说,这种随心所欲的行为有可能变成一种“社会公害”。
  
  当大叔大妈的歌声舞步走出国门时,向世界传递的是中国人的负面形象。唱歌跳舞本是娱乐身心的好事,但是如果缺乏必要的自律,大叔大妈的娱乐盛宴恐怕就成了老外鄙夷嘲讽的娱乐笑料了。(文/董小娇)

来源:新华网

作者:董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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