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小林与小芳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未生育子女。2012年6月,小芳好不容易怀上宝宝,小林无比兴奋,不料小芳在未经小林及其家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做了人工流产,小林得知后非常伤心,认为这一行为严重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也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于是他分别于小芳人流的当月和2013年2月两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小芳离婚,均经法院调解,小林原谅了小芳,并希望时间可以弥补两人的裂痕。可是之后双方的关系仍无法改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日前,小林再次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与小芳离婚。
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小林补偿2万元房款以及嫁妆折价2000元给小芳。(记者 章程 通讯员 汪次安)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章程
编辑:蔡娟 实习生 张秀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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