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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某公司员工 擅自变更法定代表人获利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杨凤临 编辑:蔡娟 实习生 申太阳 2014-08-20 10: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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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何某冒充某公司员工,向工商局递交伪造的营业执照丢失说明,西城工商局在没有审核的情况下,为何某补办了营业执照等材料,并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何某。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认定西城工商局作出的变更登记缺乏事实根据,依法撤销其作出的公司变更登记通知书。

  据北京地安福美食娱乐中心总经理胡女士介绍,2013年8月26日,她突然收到海淀法院执行庭的一张强执裁定书,要求自己与公司职员限期搬离。一头雾水的胡女士到法院咨询才得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竟然被变更为素不相识的何某。何某还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打了场官司,把胡女士公司租赁的场地输了出去。

  胡女士在西城工商局了解到,何某冒充该公司员工向工商局递交了伪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合同章丢失的情况说明,并在登报声明作废后到工商局补办了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登记。

  根据海淀法院的庭审记录,2013年6月29日,在何某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后,他与北京市源通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解除房屋续租协议书》。2013年7月19日,何某以地安福美食娱乐中心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打了一场官司。何某败诉后,与对方签署文件表示同意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下了对方退回的100万元房租。

  事发后,胡女士向警方报案,并将西城工商局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西城工商局作出的变更登记行为缺乏事实根据,依法撤销其作出的变更登记通知书。(记者 杨凤临)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杨凤临

编辑:蔡娟 实习生 申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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