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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大朗镇被指摊派教育募捐:正科6千 副科5千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蔡娟 实习生 申太阳 2014-08-23 08: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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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正科捐6000元 最少捐2000元

  东莞大朗镇“摊派教育募捐参考标准”

  正科:6000元

  副科:5000元

  正股(副股):3000元

  其他公务员、在编合同制人员、合同制人员:2000元

  合同制以下人员:自愿

  日前,广东东莞大朗镇一份“摊派教育募捐参考标准”被曝光——“正科6000,副科5000,正股(副股)3000,其他公务员、在编合同制人员、合同制人员2000”。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对“行政逼捐”乱象的热议。

  不仅“逼捐”,还强制安排捐多少。这种变了味儿的捐款并非孤例。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等专家呼吁: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叫停“行政命令式募捐”,莫让权力绑架公益。

  按级别定数额盛行

  大朗镇的多位公务员曝光了该镇“摊派教育募捐参考标准”:“正科6000,副科5000,正股(副股)3000,其他公务员、在编合同制人员、合同制人员2000,合同制以下人员自愿。”公众质疑,“非合同制人员自愿”,说明合同制以上人员为“非自愿”。

  大朗镇方面回应,此次募捐主要是用于该镇自8月8日起成立的教育发展资金,资金的主要募捐对象为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外出干部、企业家,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遵循自主自愿原则。

  据了解,大朗镇教育发展资金的发起人为镇教育局。为此,大朗镇专门成立了教育募捐活动监督组,并制定了《大朗镇教资基金管理办法》,还向社会公布了接受募捐的银行账户名:“东莞市财政局大朗分局”。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张光认为,且不说“参照标准”有变相强制捐款的嫌疑,仅这种行政募捐方式,就是一种明显的政府越位行为。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某网站近日发起一项关于“政府向公务员变相强制捐款,你咋看”的网络调查,共2858人参与,调查结果显示:82.75%的网民认为“不妥,公务员也要生活,还是应该自愿”。

  “每年单位都有固定捐款项目,名义自愿,其实不捐不行。”在北京某国企工作的陈雨说。

  自收自支形成监管盲区

  北大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分析,募捐本该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善意行为,这种行政权力绑架之下的募捐带有很强的强制性色彩,长此以往,有可能打击普通公民捐款的积极性,并且挤占民间募捐资源。

  ——压力之下,“逼捐”扭曲慈善本意。“这种来自上级有形或无形的压力,使大家心存不满。”陈雨说。

  ——“最大的危害是对整个公益机制的破坏。”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行政募捐是用‘税收’机制做公益,这种政府干预公益的思路与做法一旦形成惯性,将影响公益事业的独立性,很可能使其沦为一些地方政府的‘第二税收’。”

  ——自收自支谁来监管?大朗镇强捐事件中,镇政府方面回应称募集资金进入专用账户,坚持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将用于校舍建设、设备购买等方面。但仍然被公众质疑“自收自支”的合理性。

  ——“权力滥用”让“权钱交易”更具隐蔽性。从事房地产开发多年的老吕告诉记者,行政命令下组织的各类募捐活动还面向企业。于是,捐款多的,就成为地方政府眼里的“好孩子”,能从后期享受“奖励政策”的回馈。而捐款少、不捐款的企业,便总是会被设置各种“潜在障碍”。这种行为看起来像是做公益,其实一定程度上是更具隐蔽性的“权钱交易”。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蔡娟 实习生 申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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