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罗城9月23日讯 (通讯员 银胜春 黄震国)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名42岁的中年男子,冒用自己18岁儿子的身份证与18岁的女网友开房,不想却被公安机关查获,2014年9月22日,这名男子由于冒用他人身份证,违反了相关法律被治安处罚。
当天上午,罗城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城区一家宾馆进行例行治安检查时,一间叫门无人应答、房门反锁的房间引起了公安民警的怀疑,民警随即叫来服务员强行将房门打开。只见一名女子睡在床上,当民警进去查看情况时,卫生间内突然闪出一个身影,快速的跑出楼道。民警马上追捕,在马路上将其成功抓获。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覃某道出了其中的缘由:其与房内的女子是网友关系,俩人认识一年多了。该女子才18岁,是个在校学生,他已经42岁了,虽然自己身份证已经丢失,但为了能够与网友缠绵厮守,所以就冒用自己儿子的身份证来开房,他们已经入住了四天。当公安民警前来查房时,误以为是女子的家人,所以当服务员叫门便不敢出声。房门打开后心里非常惶恐,不顾自己只穿内裤光着身子就跑出宾馆,不想却引起民警的注意而被抓获。
目前,鉴于该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违反了了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的规定,处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蔡娟 实习生 申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