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由于将对北京全市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1月22日全部完成北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北京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刘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