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20日电(记者周竟)车子开到斑马线前正好有行人在过马路,很多司机并不会因此停车有的甚至还会加速通过。浙江海宁对此集中整治“中国式开车”,向斑马线未礼让行人的司机开出罚单,而其中一位被罚车主不服将交警告上了法庭。5月19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今年1月31日,浙江海盐县的贝先生到海宁办事,途经西山路时被交警拦下。交警告知贝先生其因未在斑马线上礼让行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贝先生当即表示不服,没有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确认。2月13日,他向海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书。随后贝先生向海宁法院提起诉讼。
应诉的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以及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交警开具处罚决定书合理合法。
贝先生则表示,法律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法条的关键词应放在“正在通过”和“应当”上,“正在”应当是连续性动作,但本案中行人已经在避让车辆,停了下来,而不是车辆逼迫行人去避让,因此车辆减速通过的做法并没有不妥。同时法条中的“应当”也并不是交警理解的“必须”的意思,本案并不在处罚范围之内。
交警表示,法条规定是“停车让行”,而非减速让行,“光减速的话,作为行人是很难判断的。被告方认为当行人在斑马线上时,机动车必须停下来让行人优先通过,以保护好行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庭审中,交警还出示了一个公安部的数据,即2013年至2014年,全国因未礼让斑马线行人导致交通事故共4907起,一共造成1145人死亡。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按交警理解,只要行人出现在人行横道就必须停车让行的话,机动车基本就无法通行了……”贝先生表示,如果败诉,他还会上诉。
案件在网上引起热议。部分网民支持交警的做法,认为当前不少司机开车太过霸道,不把行人安全放眼里,应该好好整治。也有部分车主诉苦说,现在大城市斑马线这么多行人,如果看到行人过斑马线就要停车的话,时间成本太高,也不切实际。
还有网民表示,城市应该合理规划斑马线。“斑马线太少,行人绕远路肯定不合适,但太密,又会影响车子的通行效率,造成交通拥堵。这都需要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来源:新华网
作者:周竟
编辑:刘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