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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来源:黄河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15-09-10 15: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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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7月,11个市环境空气平均达标天数140天,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60.9%增加到67.3%。11个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9.1%。污染减排方面,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工业粉尘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削减3.3%、4.45%、4.35%、5.24%、1.53%和0.87%,环境质量获得持续改善。

  主要措施:

  一、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清洁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综合实施了“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四项综合措施,推动重点任务完成。

  在控煤方面,强化源头控制。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淘汰燃煤小锅炉,截至目前,全省已经淘汰燃煤小锅炉292台。加快燃煤设施的清洁能源改造,已经完成507蒸吨燃煤锅炉、24家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今年1-7月,新增风电装机17万千瓦,风电已投产装机规模502万千瓦;新增光伏装机8.3万千瓦,光伏已投产装机规模52万千瓦。

  在治污方面,推进行业提标。全面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企业及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火电、水泥行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工作已近尾声,其余行业正在加速推进。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已完成270个项目改造计划,156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率为58%。

  在管车方面,加快淘汰步伐。2015年全年淘汰5.9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工作目标已分解下达各市,并下达省级奖补资金5900万元。今年1-7月,全省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1414辆,其中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3954辆,完成率40%。

  在降尘方面,加强扬尘治理。1-7月已经完成62家企业的堆场扬尘控制工作,另有150家的控制措施正在建设过程中。编制了《山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减少露天焚烧,提高秸秆资源利用效率。

  二、全力推进污染减排。污染减排既是国家下达的约束性考核任务,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和支撑。结合国家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制定了《山西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11个市及1808个项目,采取了推进工程减排、加大结构减排、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监管措施、落实目标责任等措施。

  推进减排工程建设。针对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责任书项目,我厅会同省住建厅加大督查力度,联合开展现场督查,向朔州、阳泉两市政府下达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督办函,强调责任书重点项目的严肃性。截止7月底,2015年上半年“4+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持同比下降趋势。

  规范超低排放监管。今年省政府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再次提速,将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时间提前到2017年底。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环保验收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监督性监测方案,对已投运的超低排放机组开展每半月一次的加密监测,为超低排放提供技术支撑的同时,不断强化环境监管要求。截止目前,全省已经建成超低排放机组装机容量351万千瓦,现役20台机组(794万千瓦)改造工程正在建设中,预计可削减电力行业80%以上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量。

  提高总量管理效能。我厅根据环境质量和能源技术水平,修订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办法,将省级审批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核定权限下放到市级环保部门。根据《山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将省环保厅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全部回归到市县环保部门。持续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拟定了《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试行办法》,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排污权交易资金分期缓缴政策。截止2015年6月底,全省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151宗,累计成交金额4.98亿元,是去年同期的5.66倍。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根据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组织《山西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坚持流域水、饮用水、地下水、断面水“四水同治”的思路,不断强化水污染治理效果。

  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继续加强各部门分工协作,严格工业废水治理、强化城镇污水处理、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顺利通过环保部牵头的2014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

  严控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及时将存在问题通报各市政府,督促各级政府大力开展水源保护区清理整顿,确保全省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了2014年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共收集“双源”清单对象3000余个,选取了2个重点调查对象,开展了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价工作,共布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约12眼,对32组地下水样品进行了采样分析,促进了全省地下水环境管理能力的提升。

  严格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对11个市、22个扩权县共45条河流及沟渠的88个断面严格开展水质考核,通过经济手段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治污,有效遏制了上游向下游排污,促进了全流域水环境改善。

  四、重点推进农村环保与生态环境治理。把抓好农村环保与生态环境治理作为福泽百姓、惠及子孙的系统工程,重点推进。

  突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科学编制了山西省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工作方案,开工建设300个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向各市下达省级农村生活污水防治资金1.2亿元,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进程。

  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季报制度试点,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督查,制定了《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绩效跟踪监测评价技术方法》和《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总体实施方案》,逐步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评价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强化土壤环境保护。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全省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待《全国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颁布后即可对接发布。研究制定了《山西省土壤环境优先区域划定工作方案》,针对重要的水源保护地,探索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进行分类管理。

  五、大力加强环境监管。加强环境监管是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最有力手段。我们印发了《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通知》,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开展环保“铁腕斩污”专项行动。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组织交叉执法检查、国控重点企业专项巡查、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深入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涉重金属企业固体废弃物或危险废物违法处置的行为进行查处。

  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截止7月底,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328起,其中查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109起,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11起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面向全社会进行通报。

  创新环境应急管理手段。省市两级微信举报平台于6月5日正式开通,今年上半年妥善处理了3起突发环境事件,查处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案件1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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