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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奥联合反腐的十个第一

来源:学习中国 编辑:何冰 2015-09-24 21: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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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中国共产党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党内肯定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腐败问题就是其中一个顽症。”“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我们必须顺应民心。所以,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关于反腐败制度建设,我有两句话,一句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句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我们要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访美前,习近平主席9月22日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书面采访时用这六句话再次向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的担当、敢于纠正错误的勇气、坚决惩治腐败的气魄和能够铲除腐败能力。同时也预示着此次访美,在习奥两位领导人的积极推动下,中美在反腐方面可能会有更深层次的合作。“学习中国”小编总结了习奥合作反腐的十个第一,让我们一起学习。

图为:2015年9月22日,习近平在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市出席华盛顿州当地政府和美国

友好团体联合举行的欢迎宴会并发表演讲。

一、第一张反腐执法合作网络

  2014年8月15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亚太经合组织21个经济体的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联络人参加会议。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的轮值东道主,中国监察部与美国等经济体反腐败机构共同倡导、推动了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成立,该网络的建立,旨在加强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个案合作、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

  会议通报了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各经济体联络人信息,交流了各经济体在腐败人员缉拿归案、资产追回等国际合作方面的相关操作程序、方法和案例,探讨了未来在执法合作网络框架下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技术培训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具体项目。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建立,对于加强亚太地区打击贪官外逃和非法资金外流方面的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图为:2014年11月11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北京怀柔

雁栖湖国际会议中心举行。这是会议结束后,习近平向中外记者介绍会议情况和成果。

二、第一份“反腐宣言”

  2014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的APEC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一项反腐败合作宣言--《北京反腐败宣言》,旨在加强我国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亚太各国反腐追逃等合作,携手共同打击跨境腐败行为。

  《北京反腐败宣言》的核心内容包括,拒绝为腐败分子及其非法所得提供避风港,加强对外逃腐败官员的引渡和遣返;加强对出入境移民活动的监管,建设相关信息共享机制;探索运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合作倡议,加强双边反腐败合作;支持并参与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通过一切可行方式开展反腐败案件合作,并为开展反腐败跨境合作的官员提供行政安排等方面的便利等。

  《北京反腐败宣言》呼吁:“在既往反腐败承诺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以身作则开展合作,共同打击本地区内各种腐败行为。我们将带着崭新的活力与姿态,通过扎实的行动和其他必要的有效措施,扞卫我们在维护地区安全、市场诚信、社会法治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共同利益。”

  《北京反腐败宣言》的出台,加速中国与美国等国在引渡条约、司法协助、反洗钱等领域的谈判,克服减少中美两国因司法及文化差异导致的合作执法障碍,加大了两国协同打击腐败的力度。

  11月11日,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致闭幕辞时,总结了会议成果:“我们大力推动亚太反腐败合作,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就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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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14年11月15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

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推动创新发展实现联动增长》的重要讲话。

三、第一次反腐多国峰会

  2014年11月16日,习近平出席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并发表讲话:要“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在讨论增强世界经济抗风险能力议题时,习近平指出:“第一,继续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加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改革进程。第二,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第三,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第四,加大关注发展问题,树立以增长促发展、以发展促增长的发展观,支持发展中国

  家发展。”与会成员领导人一致认为,要抓紧落实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改革,确保国际税收体系公平。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

  二十国集团峰会公报指出:“我们核准支持增长和抗风险的《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我们正采取行动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

图为:2014年12月3日至5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第十二次会议

在北京召开。

四、第一个回国自首的逃美腐败分子

  2014年12月22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潜逃美国两年多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国回国向我国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此案是中国“猎狐”行动督办案件,也是中美双方共同确定的反腐败追逃追赃重点案件。在案件侦办的过程中,我国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启动了调查取证等工作,美方给予了支持和配合。在强大的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王国强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向我国纪检监察机关递交了自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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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一个被美批捕的逃美腐败分子

  2015年3月17日,美国加州联邦法院宣布受理检察官以涉嫌诈欺、洗钱等罪名起诉中国外逃贪官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的案件,赵世兰被捕,乔建军被美执法当局通缉。乔建军曾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分公司周口直属仓库主任,贪污巨款后2011年潜逃美国。赵世兰2001年与丈夫乔建军离婚,美国司法部指控两人涉嫌向美国转移赃款并通过欺诈获得美国投资移民签证。《华尔街日报》3月18日称,这次起诉发生在中美当局宣称要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更紧密合作的背景下。中国表示要让外逃贪官面对法律制裁,并追回他们非法侵吞的财产,而美国政府表示“无意为这样的人提供逃命天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3月19日在回答记者有关美国起诉乔建军及其前妻的提问时说:“正如大家所看到的,中美双方在反腐败追逃追赃方面的合作正在不断加强。这也充分表明,世界上没有腐败分子的庇护所。”

  鉴于中美政治和司法体制存在的巨大差异,中国在美国开展追逃追赃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其中最主要的挑战就是双方没有签订引渡条约。中国很难通过正常途径,对逃美贪官快速实施抓捕、起诉和遣返,而只能采取一案一办的原则向美方交涉。赵世兰被捕后,美国媒体集中进行了报道,北加州发行量最大的法律报纸集团Daily Journal工作人员莱昂纳多接受采访时说:“赵世兰案件是中美在抓捕罪犯方面进行有效合作的新突破。此次案例发送一个信息,美国也许再也不是中国贪官的天堂,不管他们会带来多少钱。”“希望这是中美双方签署正式引渡条约的开始”。尽管如此,中美两国对联合执法、反腐追逃早已形成共识,加强执法合作也已成为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中美都已承诺,没有引渡条约不会、也不应阻碍双方进行追逃追赃合作。美国务院发言人普萨基表示,在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美国可通过移民程序遣返中国逃犯。目前存在的一些遣返贪官的“替代”途径主要包括:以移民欺诈、洗钱等常见罪名起诉中国贪官,促使美国移民法庭将他们递解出境;中国也可以选择异地追诉方式,在美国对本国贪官提起诉讼。

六、第一份“追逃优先名单”

  2015年3月25日,我国最高检察院反贪总局证实,中方已向美方提供了一份追逃“优先名单”,并要求美方协助追捕。我国政府已经准备启动法律程序,没收中国贪官的海外资产。美国务院发言人普萨基在例行记者会上就“优先名单”一事回应称,美方收到了中国提供的逃美贪官名单,有关的追逃行动正在进行之中。美国国务院还表示,鼓励中方提供强有力证据和情报,确保美执法机构调查和起诉涉嫌腐败的案件。

图为:2015年4月9日,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与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约翰逊

在北京共同主持中国公安部与美国国土安全部首次部级会晤。

七、第一次建立遣返长效“会晤机制”

  2015年4月9日,中国公安部与美国国土安全部首次部级会晤在北京举行,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与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约翰逊共同主持。会晤声明,双方同意在涉及外国恐怖作战人员等领域的反恐情报交流、边境管控、反恐融资、网络反恐、反暴力极端主义等方面加强合作。美方表示,积极支持中方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和公安部“猎狐2015”专项行动。中美在声明中表示,将加强信息分享,就证据充分的重点案件定期交流工作进展,就遣返逃犯、核查非法移民身份积极开展合作。任何一方都不会为逃犯提供庇护,将在各自法律范围内,努力将其实施遣返。双方同意精简遣返收到最终递解令的中国公民的流程。美国海关与移民执法局将与中国公安部密切合作,核实申请旅行证件的中国公民身份,同时确保安排定期包机计划,促进遣返工作。

  在这次会晤中,中美双方一致认为,中国公安部与美国国土安全部建立部级会晤机制,保持经常性往来与沟通,对发展两国国土安全和执法合作伙伴关系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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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第一张百名贪腐人员“红色通缉令”

  红色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是最着名的国际通报,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它是应特定国家中心局的申请,针对需要逮捕并引渡的在逃犯作出的一种通报。具体分为要求对逃犯进行起诉的红色通报和要求逃犯服刑的红色通报。

  2015年4月22日,我国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红色通缉令名单,名单共有100人,主要是涉嫌犯罪、证据确凿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在被通缉的100人名单中,约有40人现居住在美国。中方通过国际刑警等渠道提请美国等有关国家执法机构加强合作,协助中方将有关嫌疑人缉拿归案。“红色通缉令”的发布有利于增强中美两国跨国执法的透明度,提高两国协同追逃追赃的执法效率。

图为:2015年6月24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白宫,美国总统奥巴马(右二)

会见出席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和第六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的习近平主席

特别代表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左四)、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左三)、国务委员杨洁篪

(左五)等中方代表团主要成员。

九、第一次特别代表关于合作反腐的战略对话

  2015年6月22日至24日,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在美国华盛顿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特别代表国务委员杨洁篪与美国总统奥巴马的特别代表国务卿约翰·克里共同主持了战略对话,两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双方就重大双边、地区和全球性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在反腐败合作方面,中美双方决定就加强和推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二十国集团(G20)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多边框架下的反腐败倡议继续开展合作。美方承诺愿与中方一道,在2015年至2016年间,尤其是2016年中方担任G20主席国期间,为打击跨国腐败作出表率,包括实施G20相关反腐败准则。中方欢迎美方上述承诺。两国重申在G20框架下就打击跨国贿赂、拒绝避风港、资产返还、提高公共领域廉洁性等方面所作承诺。

  中美双方将继续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这一主渠道开展双边反腐败合作,将预防公共腐败、查找腐败公款、拒绝成为犯罪分子及其资产的避风港、资产返还和打击跨国商业贿赂作为重点领域。美方赞赏中方在担任2014年APEC轮值主席时展现的领导力,包括《北京反腐败宣言》的通过,支持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秘书处的工作。中方考虑在不远的将来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反贿赂工作组。双方决定继续公开各自关于打击跨国商业贿赂的法规,并在各自法律允许范围内加强打击跨国腐败合作。

十、第一次向中国遣返“百名红通人员”

  2015年9月18日,在我国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中美两国司法执法和外交等部门密切合作,将潜逃美国14年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杨进军强制遣返回中国。这是我国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也是美国首次向中国遣返公开曝光的“百名红通人员”。杨进军,男,浙江温州人,1958年出生,涉嫌贪污贿赂犯罪,2001年逃往美国,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813/5-2005。杨进军是被称为“中国第一女巨贪”的杨秀珠的弟弟,姐弟二人均为“红通人员”,现杨进军已被遣返,杨秀珠还滞留美国。杨进军被强制遣返标志着中美两国反腐败执法合作已取得重要进展,为中美双方进一步加大合作反腐力度打下了坚实基础,中美反腐合作进入新阶段。

  9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就美国首次向中国遣返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杨进军答记者问时表示,杨进军被遣返,表明中国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和协助。腐败分子无论跑多远、跑多久,我们都会全力将其捉拿归案,杨进军被强制遣返,是中美反腐败执法合作的重要进展,为双方下一步该领域合作打下重要基础,我们对美方的合作表示赞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同有关国家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腐败犯罪。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强力反腐,力推“天网”、“猎狐”等追逃行动,加大国际追逃追赃的力度,切断腐败分子外逃之路。习近平强调:“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中美两国在政治制度、司法体系、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美国成为我国外逃贪官的主要避风港,加上双方之间没有签署引渡条约,使逃美的中国贪官能够长期“逍遥法外”。随着习奥反腐合作越来越默契,中美两国在反腐追逃追赃方面的合作逐步深入,美国已经不再是外逃贪官“后花园”,腐败分子已经无处可藏,我们期待习奥联合反腐能创造更多的第一,让世界更加晴朗!

来源:学习中国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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