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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食盐价格明年1月起放开 确保“两节”保供稳价

来源:北方网 编辑:高芹 2016-12-27 15: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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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市场价格工作,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下发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和价格监管工作。特别要做好2017年1月1日放开食盐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在民生领域,发改委将密切跟踪重要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认真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粮、油、肉、蛋、奶、菜、盐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及时预警可能引发价格异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重点做好交通旅游价格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出行旅游合法权益;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密切关注家政、洗车、餐饮等领域的价格波动,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市民如果遇到难题,可以拨打8890便民服务热线和12358价格监管平台热线电话,进行价格咨询和举报。

  预计盐价不会明显上涨

  依据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将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是天津食盐供应的主要来源,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放开食盐价格是盐改方案落实配套政策,符合市场预期和国情。作为食盐专营主体企业,正有序开展各项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预计价格放开后不会出现明显的上涨波动。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改革过渡期内,无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食盐电子商务。食盐批发企业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要切实保障食盐供应,确保不断供、不脱销。(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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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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