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6日对前总统李明博案进行审理,检方提请法院判处李明博有期徒刑20年,并处以15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9150万元)罚款。
检方指出,该案件是前所未有的腐败事件,严格依法处罚在所难免。被告人为其自身利益滥用总统职权,违背宪法精神。
检方指出,被告人是因谋求私利被捕的第四位韩国总统,在韩国历史上留下无法磨灭的污点。他私自使用汽车零部件公司DAS的资金,滥用总统职权谋取私利,导致国民对总统公正性、廉洁性的信任严重受损。
李明博涉嫌在总统任内借其胞兄的名义掌控DAS公司共贪污349亿韩元,收受三星电子垫付的在美诉讼费68亿美元,通过幕僚收受情报机构以特别经费为名提供的7亿韩元贿赂,并收受韩国友利金融控股公司会长李八成等人提供的110亿韩元贿赂等。
据分析,鉴于李明博羁押期限截至10月8日,预计法院将在10月8日前对该案作出判决。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