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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理旧账”写入法规值得点赞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何勇海 编辑:周怡琳 2019-01-23 09: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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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18日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官必须理旧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我们必须为这一作法点赞。

  新官不理旧账是个普遍现象。新官为啥普遍不理旧账?一是因为新官上任总想立新功,新功才是自己的政绩;而旧账理好了则是前任的政绩,理不好反而耽误自己的时间,甚至可能损害自己的名声,或惹来麻烦。二是因为大多数新官认为,旧账是前任的“烂账”,或是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且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吃力不讨好,未必理得了、理得好。三是因为一些新官的“官本位”思想浓厚,不将规划重调,不让建设重搞,似乎就显示不出自己的领导才能与魄力。

  无论新官心里打着怎样的小九九,他们不理旧账都是不正确政绩观的典型体现,是为官一任不负责、无担当的典型表现。其后果则是,影响地方政策的严肃性、公信力,影响群众、市场投资主体的利益,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性、连贯性、长期性,甚至可能以牺牲地方发展为代价换取每任官员的政绩。

  实际上,政贵有恒,既要“继往”理旧账,又要“开来”谋新篇,才有一个地方的科学、持续、长期发展。这样才不会浪费发展资源,贻误发展机会,拖累地方发展。

  近年来,随着舆论对“新官必须理旧账”的呼吁增多,随着相关部门开始对这一沉疴痼疾有所警醒与治理,一些新官已经在开始理旧账了,但离群众的要求恐怕差得还远,而且并没有形成气候。因此,像黑龙江这样将“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法条大有必要,这是让旧账受到法规保护的举措,如果再有新官人为区分新账旧账,割裂职责、推卸责任,当事人就更有依据提起“民告官”了。“新官必须理旧账”写入法条,也能倒逼新官维护发展大局、维护政府诚信、敬畏法律底线。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何勇海

编辑:周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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