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0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和广东省纪委监委组织指挥下,经广东省追逃办、东莞市纪委监委不懈努力,外逃23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邬玫主动回国投案并愿积极退赃。
邬玫,女,1971年4月出生,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原证券部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罪。1996年11月潜逃国外,同月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侦查。1998年1月,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批准逮捕。监察体制改革后,东莞市纪委监委成立专班负责邬玫的追逃工作。
邬玫的归案,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广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做到力度决不减弱、态度决不动摇。再次正告所有外逃腐败分子,与其心存幻想、终日惶惶,不如及早回头、争取主动,尽快回国投案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广东省纪委监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