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20日称,从7月1日起,将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的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决定自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
来源:新华网
作者:安蓓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