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军受贿、行贿案庭审现场
被告人杜军受审
“被告人杜军也曾是一名为追求艺术梦想而勤恳努力的普通人,也有做一名优秀人民艺术家的初衷……但后来经不住权力的腐蚀,经不住欲望的诱惑……到头来,失去了所有一切,走上了被告人席,成为人民的罪人……”当公诉人、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郭泽锋在法庭上说到这里时,被告人杜军忍不住低头啜泣起来。
杜军,中国美术家协会原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近日,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对杜军受贿、行贿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对其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扭曲的“机缘”埋下腐败祸根
1998年,从部队复员后自谋职业的杜军到地方打拼,从事美术创作。起初,他一没名气、二没名作,但机缘巧合,他成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美协”)某领导的学生。自从有了这层关系,杜军就开始对自己重新定位,不再满足于现状,而是希望能成为中国美协这个“高大上”单位中的一员。
有了这个目标后,杜军便抓住一切机会跟自己的老师“套近乎”。一次,杜军提着茅台酒和现金,以过节看望老师为由,走进老师家门,并鼓起勇气向老师提出想到中国美协工作的愿望。没想到,刚刚上任、身边急需“自己人”的老师当即允诺,很快安排杜军到中国美协帮忙,并在一年后用招工指标把他正式调入了中国美协。
尝到“背有靠山”的甜头后,杜军致力于用金钱财物维系所谓的“师生关系”。逢年过节、老师生日,杜军都要表达心意,送去价值不菲的贺礼,在帮助老师处理房屋装修等个人事务时更是亲力亲为。在老师的关照和帮助下,杜军迅速走上通往成功的捷径,从一名中国美协的普通职工,一步一步提升为中国美协展览部副主任、主任,中国美协副秘书长。
随着个人职务的升迁、专业技艺的提高,杜军逐步在美术界变得小有名气。特别是当他成为中国美协展览部主任之后,可谓大权在握:负责组织国内的美术展览,其间展览评委的选择、评选的结果都由杜军签字确认,同时,他代表中国美协直接担任评委工作,参与作品评选。
为满足越来越大的往来开销和个人私欲,杜军把敛财的目光投向了自己手中的权力。
迷乱的色彩画出两面人生
2010年左右,福建画商沈某通过朋友介绍,陆续买了杜军40万元的画,成为杜军的“老朋友”。2012年,沈某专程约杜军去福建诏安玩,并热情招待了杜军。在沈某的画廊里,沈某借机告诉杜军,自己希望参加中国美协举办的画展,让其指导一下。杜军没有推脱,利用自己作为中国美协举办展览的主办方负责人、评委的职务便利,通过影响其他评委,帮助沈某的作品顺利通过评审,入选展览。
2013年,沈某给杜军打电话,提出再买杜军20万元的画,将20万元转到了杜军的银行卡上,并告诉杜军:“有空再画,不着急,没空就算了。”同时表达出自己的作品又想参加中国美协主办的画展,希望杜军帮忙照顾一下的意思,并将作品的照片寄给了杜军。
杜军后来供述:“实际上我明白,这20万元就是他给我的感谢费,我可以不给他画,我也没给他画画。”
在杜军的帮助下,沈某的作品如愿在中国美协主办的画展中入选、获奖,沈某也如愿当选为中国美协会员。
其实在沈某之前,杜军已经谙熟了“收人钱财,替人作画,帮人获奖”的生意经。2010年左右,多次为杜军介绍画作买家的王某找到杜军,表示他的朋友于某想参加中国美协的画展,请杜军关照一下,杜军当即答应了。但看了于某的画后,杜军觉得于某的作品水平不行,即使参加中国美协主办的展览,也不可能获奖。王某并不死心,请杜军一定帮帮忙,解决于某作品获奖的问题,并答应事后重谢。
于是,杜军想了一招——亲自代笔,画了两幅作品,署上于某名字,还利用审查制度的漏洞,帮助于某顺利在中国美协主办的展览上获奖,并成功当选中国美协会员。事后,杜军如愿以偿地收到了王某给予的10万元感谢费。
从以卖画为名收取好处到直接拿钱为人办事,对于权钱交易的模式杜军愈加熟稔。经查,2010年至2017年间,杜军先后收受沈某等人131万元,为上述人员或所请托人员在中国美协主办的画展中入选作品、获奖、取得中国美协会员资格并成为美协会员等方面提供帮助。正如他对一名请托人所说:“我并不是拿钱不办事的那种人。”
主动要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8年3月,北京市监察委收到国家监察委移送的杜军涉嫌受贿犯罪线索,决定对杜军涉嫌受贿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9月,北京市监察委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将杜军移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
在调查期间,杜军虽然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和全部行贿犯罪事实,但认罪悔罪不彻底,对自身违法犯罪行为多方辩解,将犯罪原因归结于环境的影响、错误的认识甚至于他人的牵连。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把释法说理和教育转化杜军作为案件办理的重要一环,促其对自己的行为有更清醒的认识。针对杜军一人犯数罪,量刑情节复杂,存在多项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或减轻情节,其本人不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诸多顾虑的情况,检察机关详细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解答其疑问疑虑,利用节前等特定时间节点开展教育转化工作,促使其自愿认罪、真诚悔罪。同时,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与量刑情节,主动联系监察机关出具影响量刑的退赃退赔情况说明,确保提出公正的量刑建议。在提出量刑建议时,逐项说明法律依据和理由,便于被告人对自己可能被判处的刑期有理性的认识,促成被告人杜军认罪服法。
杜军积极配合案件办理,主动要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己的行为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进行忏悔,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尊重法院判决,庭审取得了良好效果。
公诉人说案
评审评奖制度存在漏洞为滋生权钱交易提供了空间
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郭泽锋
古人警示我们勿要“反道败德”。违反正道,败坏的不仅是道德,更是法纪。杜军的蜕变之路,正是始于对“师生关系”错误的理解运用,在“权钱交易”的犯罪道路上越行越远。
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中国美术家协会作为美术行业主管机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文化艺术界委员时,寄语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理应以高远志向、良好品德、高尚情操为社会作出表率”。
杜军以权谋私的违法行为,不仅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更是腐蚀了艺术弘扬真善美的价值,玷污了艺术创作环境,扰乱了艺术市场秩序,最终得到的是法律的严惩。而这起案件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一方面,美术行业评审评奖制度存在漏洞产生了腐败的空间。美术行业实施作品评奖和会员评审的目的在于树立正确导向,发挥激励作用,但现行评审评奖制度不够完善,权责制约失衡。如杜军在职期间通过影响评委的方式多次帮助多名画家获奖,并利用审查制度的漏洞帮助部分画家入会。究其原因在于:一是评委的产生、确定程序不够严谨,特别是大众美术类展览评委选择随意性大,易被操控。二是“面对面”评选方式未能实现评委独立评选,拉票、人情票问题多发。三是会员评审程序存在漏洞,专业评审审查程序缺失,作品造假、评委谋私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我们建议美术行业一是要加强对展览评委的管理,在评委选择上增加美术名家、评论家占比,确保评奖公正性。二是制定常备可操作的《评委守则》,细化评委权责和履职程序。三是规范细化评审标准,依托科技手段实施“背靠背”评选方式,保证评委的评审活动不受干预。四是对会员评审管理加强监督,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专项负责对入会会员存疑作品甄别、入会终审等关键环节审查,提高敏感事项科学决策能力,切实保证评奖、入会等各项工作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
另一方面,监管制度只有执行落地才能发挥应有效能。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杜军之所以能够肆意操作美术展览作品评选,有监管制度不健全,如评选监委会权责清单过于简单,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原因,更在于监管制度落实不严格,如现行管理规章制度已对评委回避、失职问责等易发问题作出规定,但未能依规依纪有效执行。
因此,我们建议美术行业梳理在展览评奖、会员评审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制定、细化相关规定,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堵塞管理漏洞。同时,建立健全美术工作者、评委等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对在从业、履职中违法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其从事相关参评、组评工作。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张焕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