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现实中的‘富春山居图’”“像吴冠中画里一样的房子”……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东梓关村,是毗邻富春江的古村落,这个郁达夫笔下“恬静悠闲、安然自足”的江边小镇,如今凭借白墙黛瓦的杭派民居,成为了令人向往的“网红村”。近几年,随着“美丽杭州”建设的推进,东梓关村将古村落保护与村民建房、村庄发展、旅游开发有机结合,使这个一度沉寂的村庄再次被世人关注。时任东梓关村党总支部书记兼主任许时新也因工作出色,被授予多项省、市荣誉称号,一时间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书记”。
然而,当人们再次见到这位“明星书记”时,却是在法院的审判席上。10月18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场口镇东梓关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时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一案。对许时新六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6万元;对犯罪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昔日荣誉满墙的“网红”村书记为何沦为阶下囚?
倒在功劳簿上的明星书记
在一篇曾经记录许时新个人事迹的报道中,他被形容为“将东梓关从没落带向复兴的领头人”。然而,躺在功劳簿上的许时新却在一次村社延伸巡察中露出了利欲熏心的原形。
2018年7月,富阳区委巡察第一巡察组进驻场口镇,不久就有群众反映东梓关村村级工程领域存在诸多乱象。“据了解,东梓关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超百余个,政府财政投入过亿元,难道其中有猫腻?群众反映的情况必须引起重视。”巡察组组长建议立即启动延伸巡察。
为了解情况,巡察组暗访了东梓关村杭派民居。在走访中,巡察组发现东梓关村杭派民居共有47幢,自建成后陆续出现墙体开裂、屋顶漏水、下水道堵塞等房屋质量问题,甚至有的住宅墙体出现整体倒塌。
“这简直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是什么原因导致‘网红’村成了豆腐渣工程?”巡察组带着疑惑深入走访。
“有人说我们村造房子用的混凝土是劣质的,还说是我们村书记许时新介绍的,不知道他从中得到什么好处……”村民的话引起了巡察组的警觉,通过大量谈话和实地走访后,巡察组发现许时新插手工程等问题线索,遂移交至富阳区纪委监委处置。
2018年11月9日,许时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此消息在富阳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公布后立刻引起哗然,部分村民和网友感到十分诧异。殊不知,那位曾经拥有雄心壮志的村书记早已沉沦于手中的权力,栽倒在了功劳簿上。
“软暴力”笼罩下的村级工程
自2014年1月开始,许时新一人担任东梓关村书记和村主任两个职务,由于权力过于集中,村班子会议成为其“一言堂”,在村级工程项目安排上说一不二,并在工程领域内形成东梓关村工程项目必须村书记许时新点头同意才能进场的怪象。
2015年上半年,东梓关村的杭派民居项目即将开工建设。此时,混凝土供应商何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许时新,提出若杭派民居项目所需混凝土由其提供,将支付许时新10%销售款作为回扣。在利益面前,许时新与何某一拍即合,并强行向工程承建人叶某推销何某的混凝土。
“何某提供的混凝土质量差、价格高,而且距离太远影响使用,但许时新坚持让何某提供。”叶某表示其早已谈妥了合适的混凝土,但迫于工程需要许时新的配合,只能将混凝土业务交给了何某。2015年下半年,因许时新急着用钱,何某将10万元现金作为回扣送给了许时新。
“我以为在工程中拿些分红和以前跑生意拿中介费是一样的,只是介绍一下生意并从中拿一些好处,而且没有我帮忙工程也不会这么顺利……”许时新的“生意经”从未因身份的转变而改变。
随着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涌入东梓关村,尝到甜头的许时新利用其村干部身份对工程政策处理、资金结算等方面进行制约,以此向工程承包人施压,使该村工程笼罩在“软暴力”之下,最后许时新再以“工程款按比例分成”等方式大肆收受承包人礼金礼品。同时,东梓关村工程项目出现大量违规转包分包、串标围标等问题,甚至出现非本村村民承揽的工程进场施工困难的情况,以致该村工程乱象丛生。
在东梓关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由于许时新的不配合,导致工程时间超期,项目负责人曹某只能放弃工程转包给了本地人。“我们虽然是中标公司,但没有许时新点头工程政策处理根本无法完成,只能退出。”在谈话中曹某无奈地说道。
撑伞“恶势力”的匪气老大
2018年9月,在东梓关村举办的富春江江鲜大会上,作为东道主的许时新梳着大背头、穿着一身名牌,带着匪气的他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殊不知,当时在台上神气十足的“明星书记”已背负巨额个人债务。
“许时新的生活可以说是夜夜笙歌,骄奢淫逸,他的形象完全与党员干部背道而驰……”案件查办人员表示,许时新对花钱从来不计后果,在债台高筑的情况下,仍购买高档公寓、奔驰轿车,出入娱乐会所、参与赌博,俨然一副“匪气老大”的模样。
不过,巨额债务时常让许时新捉襟见肘,虽有东梓关村的工程项目作为“摇钱树”,但他更青睐直接粗暴的敛财方式。2015年3月,许时新个人银行贷款即将到期,此时他以“倒卖二手机器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本村包工头许富某“以借为幌”索要现金65万元,并答应一周后归还。许富某因考虑到在后期承接工程项目需要许时新照顾,便答应借钱。然而,钱到手后许时新就以资金紧张为由不予归还。
这种伎俩,许时新屡试不爽,仅2015年间便向工程老板索贿逾百万元。更恶劣的是,随着手中权力的膨胀,许时新开始将本村工程直接指定给关系密切的许忠某、许富某,或让二人出面与施工方谈判,要么将工程转包过来,要么支付相应费用作为进场施工的“保护费”,施工方为了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得不向许时新送礼送钱。
通过上述言语威胁、职权制约等方式,许时新等人有组织地从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犯罪,最终形成以许时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对东梓关村村级工程形成一定程度的控制,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许时新这个原本要为东梓关村民遮风挡雨的当家人,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充当起了‘恶势力’集团保护伞,行径可憎。”案件办理人员感叹道。
留置期间,许时新曾在谈到东梓关村发展之初的艰辛时慷慨陈词,也曾在回忆自己的入党初心时悔恨落泪,然而那些被记录在新闻报道、荣誉证书、先进汇报里的光辉人生早已在权钱之间被改写。
“许时新的腐化堕落,究其根本,是丧失了理想信念,忘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基层干部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放弃了清正廉洁的政治底线。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村改革发展,更直接关系着广大老百姓的福祉。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打伞破网’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对‘微腐败’做到‘无微不治’,形成震慑。”富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志明表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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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