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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带60公斤炸药盗墓被抓,一人曾有盗墓前科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顾潇 通讯员 岳萍 乐土 编辑:陈加宁 2019-12-12 15: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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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盗墓被判刑,还在缓刑期内,竟然带着60公斤炸药,再次准备去盗挖古墓,不料途中就被设伏等候的民警抓获。近日,扬州高邮警方抓获一名盗墓贼,并顺藤摸瓜,抓获其他6名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6月份,扬州高邮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高邮菱塘人戴某非法持有很多炸药。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调查组,展开秘密侦查。民警调查发现,今年5月,戴某刚刚因盗墓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仍在缓刑期内。但戴某并不“安分”,他每天十分忙碌,还从外省召集了一帮人往返于菱塘、送桥、汤庄等乡镇,行迹十分可疑。

“去的地方都有古墓,感觉他们像是在‘踩点’、探测,但也没其他‘动作’。因为还没掌握炸药的具体下落,我们没有贸然采取行动,以防发生意外。”办案民警陈健告诉现代快报记者,9月12日,民警经过缜密侦查,获悉戴某要携带炸药前往镇江盗墓。当时正值中秋前夕,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民警决定进行收网。

9月12日下午,民警驾车在省道611扬州段设伏,果然发现戴某驾车经过,于是立即上前拦截。车上的戴某和尚某见状立即跳车,向远处逃窜,民警追上前去将二人控制。

民警在车内发现两个大整理箱,民警在整理箱内查获了大量疑似硝铵炸药的物品和8根电子雷管。民警还查获一张写有扬州各地古墓的清单,是戴某平时踩点所用。

经过鉴定,戴某车上放置的正是硝铵炸药,数量约60千克。据戴某交待,这些炸药是他2017年准备在菱塘一带盗墓,特意从河南买来的,后来因为天气等其他因素没有实施,炸药便一直藏在家中。根据戴某的供述,民警又顺藤摸瓜,赶赴河南,将其余涉案人员抓获。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买卖、运输 、储存一千克以上的炸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目前,戴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了解,这是扬州市近年来破获的首例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案,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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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民警在整理箱内查获大量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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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戴某平时收集的古墓清单。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顾潇 通讯员 岳萍 乐土

编辑:陈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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