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关于下达2019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各大高校或单位共撤销193个学位点,新增231个学位点。
同日,国务院学位委员还发布了《关于下达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湖北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增列自主审核单位的学位授权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有关省(区、市)学位委员会:
2019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将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下达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相关学位授予单位的主管部门。
撤销的学位授权点的招生及在学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规定进行。
附件:1.2019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分省)
附件:2.2019年经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分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其中,湖北15所高校增列学位授权点
4所高校撤销5个学位授权点
延伸阅读 ▎2016年起学位点实现动态调整
2015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将调整工作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
办法规定,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省(区、市)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此外,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需聘请不少于1/2本省(区、市)以外的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后,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按本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在3年内实行有限授权,须停止招生,但保留对已招收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权。3年期满后完全撤销授权,仍未毕业研究生由学位授予单位转由本单位其他学位授权点培养并授予学位,或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学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有关省级学位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1.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附件:2.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其中,湖北2所高校作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了4个学位授权点
延伸阅读 | 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2018年4月1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20所高校获准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
2019年5月31日,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11所高校入选2019年增列的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单位。
(原题为《重磅!武大、华科等湖北高校的学位点有新增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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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云客户端
作者:长江云客户端
编辑:刘良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