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 近日,经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荷塘区民政局对凌某服刑期间补助相关费用不依法履职案作出回复,及时追缴违规发放的特困供养补贴3万多元。
五保户凌某在年满60周岁后开始领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贴,这期间犯盗窃罪,多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入狱服刑。依据法律规定,在监服刑人员应该及时终止救助供养。经查,区民政局未按上述规定停止对凌某服刑期间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发放。
收到检察建议,经区民政局调查核实,应扣除或不应当发放的金额合计3万余元。日前,凌某的应退款已全部被追缴。
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易莱香 陈芝
编辑:肖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