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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高校校外宿舍水电比校内贵1倍遭投诉
2013-05-22 14:10:45 字号:

  目前在广东,包括广州、东莞、肇庆等23个市、县(区)都实行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政策,全省范围内也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电价。21日,广东省物价局上线广东民声热线时,很多听众打入电话投诉称,水电价格改革成了很多城中村水电大幅涨价的借口。更离谱的是在华南农业大学,校外宿舍的水电费竟比校内宿舍贵上一倍。

  投诉:

  同住一条街水电收费却不一

  2012年5月21日起,广州市内水价全面上调,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从原来的1.32元/吨上调至1.98元/吨。紧接着,2012年7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其电价不作调整,仍为0.61元/度。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只要不超过200度,电价同样不变。

  但在华南农业大学,水电费却有自己的多种不同标准:同样是学生宿舍,校内校外的水电费相差一倍以上,而同一条街,不同出租屋的水电费也不同价。

  根据民声热线昨天节目中爆出的案例,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的自考生小陈居住在华农北门外的长福路学生宿舍内,这里的电费是1.46元/度,比物价局规定的基础电价贵了一倍多;水费5.5元/吨,比物价局规定的水价贵了近3倍。

  记者以学生家长身份致电华农水电科,一位姓吴的老师说,校内的水费是2.97元/吨,电费是0.647元/度,校外的他管不着。另外一位负责华农自考生管理的老师说,校外学生宿舍的水电费是宿管中心定的。“那里是行政用水,确实有问题,我们也向上反映过了,也解决不了。”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的规定,学生宿舍超量水电费要按当地居民生活价格标准收取。

  记者还走访了华农北门周边的出租屋,结果发现,同一条街上,不同的出租屋,水电费也有不同标准。长福路上,主要面向学生出租的长福公寓,冷水水费高达6元/吨,热水水费是20元/吨,电费则是1.5元/度。而在长福路上另一家出租屋,电费同样是1.5元/度,水费则是3.5元/吨。

  回应:

  正制定水费结算指导意见

  在很多城中村,出租屋的水电费收多少,则普遍都是房东说了算。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市民谢先生反映张高镇的水费达3.8元/吨;李小姐反映一出租屋电费收1.5元/度;苏先生反映三元里的出租屋水费收5元/吨,电费1.5元/度。

  很多出租屋的水电费,都是在去年广州市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实施后跟涨的。对此,广东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林林表示:“对水电费分摊问题,省物价局做了很多的调查研究。现在出租屋量大面广,对出租屋电费问题省里已经出台了规范性文件,用水方面正在制定规范自来水总表与分表水费结算行为的指导意见,已先后两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收集意见,将抓紧出台,解决水价分摊中的各种乱象。”

  针对学生宿舍用水用电问题,林林表示:“目前学生宿舍的水电价格管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住宿费中包含一定的水电费,规定用水4-5吨,用电8-10度为免费,超出规定免费量之外的按照居民用电用水的价格执行。第二种,水电费不包含在住宿费内,用多少就付多少,均按照居民用水用电的价格据实收取。”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刘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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