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检察机关建议判“房叔”有期徒刑11年至14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蔡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已构成受贿罪。但因其如实供述犯罪情节,积极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建议法庭对蔡彬在有期徒刑11年至14年之间量刑。庭审于今天11时许结束,法院将择日做出宣判。(记者毛一竹)
来源:新华社
作者:毛一竹
编辑:蔡娟
新华视点:【检察机关建议判“房叔”有期徒刑11年至14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蔡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已构成受贿罪。但因其如实供述犯罪情节,积极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建议法庭对蔡彬在有期徒刑11年至14年之间量刑。庭审于今天11时许结束,法院将择日做出宣判。(记者毛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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