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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新消保法“举证责任倒置”将提高消费者胜诉几率
2013-10-31 23:50:00 字号:

  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 袁晗)消费者维权的一大困惑是“为了追回一只鸡,需要杀掉一头牛”。索赔成本高、打官司举证难,让不少消费者在维权路上举步维艰。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举证责任进行倒置,消费者不用承担举证责任,避免了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吴景明说,新消保法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由经营者来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瑕疵,这样经营者若不能证明商品没有瑕疵就要担责。所以这一条款对保护消费者是非常有利的。

  新消保法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举证责任。

  有网友提出只要是耐用商品或服务都适用这一条款吗?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回应称,除了新消保法中规定的商品外,凡是符合耐用的、符合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商品和服务,也包含在六个月瑕疵举证倒置的规定里,具体范围的认定还要由司法来完成。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进先表示,这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消费者维权案件将产生重大影响,提高消费者胜诉的几率。因为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很难举证证明产品的瑕疵所在,但经营者对自己产品瑕疵却比较清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提起诉讼后,经营者应当就商品是否存在瑕疵举证证明,消费者无需就该事实举证。

  另外,张进先也提醒消费者,举证责任倒置并非免除消费者的全部举证责任。除了新《消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仍然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消费者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

来源:新华网

作者:袁晗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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