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网传宁波男子一场婚礼两新娘 当事人:两新娘是雇的
2014-04-16 14:52:24 字号:

“一夫二妻”举办婚礼的“方井头村酒宴”大会堂

网上流传的婚礼现场照片,新郎左拥右抱,新娘给老人敬茶。

新郎母亲说,家里条件不好,还要带孙子,自己还有病,让儿子办婚礼冲喜。

  原标题:象山男人一场婚礼两新娘 邻居都说是真的

  记者韩宇挺 蒋煜明

  这两天,宁波微博圈内和各大论坛上都在传一件“奇葩事”:象山有个男人,一场婚礼上同时娶了两个老婆。

  关于这件事情的照片也很多,看上去就是在婚礼现场拍摄的——两个穿红色礼服的新娘,一左一右站在新郎两侧,新郎左拥右抱,还亲吻了其中一个新娘。

  此外,还有两个新娘给长辈敬茶、领长辈红包的场面。

  “这事象山人传疯了”

  一开始,网友们还只是猜测,这不过是某人婚礼上开玩笑的环节。

  但是昨天开始,一条条的网友爆料,似乎都在指向这条传言的真实性。

  网友“xiang山人”:男的家里很穷,我们村的当时都觉得不可能,结果事实告诉我们是真的,有人去参加他的婚礼了。

  网友"akeywu":这男人牛了,同时娶两个老婆情况属实。

  网友“闲话家常2014”:那个男的是新桥关头人,不过长期在外,酒席在丹城办的。

  网友“戴”:象山人现在传疯了,(新郎)离过一个,这两个是外地人,昨天晚上办的酒席。

  昨天上午10:24,新桥镇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发布消息:

  “近期,在网络上流传我县新桥镇关头村史某举办结婚喜宴与两名女士同时结婚的情况,镇宣传办已经向新桥派出所通报了相关情况。派出所接到镇宣传办情况通报后,已落实社区民警开展调查核实,新桥镇对此事将进一步关注。”

  “镇上妇联都打电话来问了”

  在象山丹城的一家婚纱店,老板娘一看我拿的照片,立刻说:这个新娘的大红礼服,就是我这里租的!

  她说,4月13日那天,有一个男人带了两个女的来挑选礼服,还在店里化了妆,“他们三个人什么关系我也吃不准,我以为其中一个是伴娘……”当天晚上礼服就被还了回来。

  我去了象山关头村。

  走在村里,随便问一个人:你们村里有人结婚讨了两个老婆?

  每个人都回答,是真的,但说不出具体细节。

  关头村村委会一名管计生的工作人员说,她一上午就接了20多个电话,都是来问这件事情的。“镇上妇联打电话过来问这个事,我去查了查,婚礼确实真的办过。”

  新郎有老婆还有12岁儿子

  新郎姓史,外号阿峰,关头村人,平时不怎么在家。

  照片上,两位新娘同时给一位长辈敬茶,这名工作人员认出是阿峰的舅舅。

  工作人员说,史某今年33岁,结过一次婚,老婆是福建人,姓王,“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老婆就走了,但没办离婚手续,至今民政登记着两人还是婚姻关系。”

  史某老婆走后还留下一个儿子,已经12岁了,在镇上念小学,由爷爷、奶奶在带。

  村里人都说,史某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早些年申请过低保户,父亲卖草药,母亲以前在镇上卖鼠药,史某本人租住在丹城,偶尔给人开开车。

  两个新娘是谁,村里没人见过。

  新娘是100元雇来冲喜的?

  史某在关头村的家,是一栋两层高的老楼,烧饭的灶头是稻草搭起来的棚子。

  史某和他的两位新娘都没在家,记者遇见了史某的父母和儿子。

  史某母亲郑某说:家里这么困难,就靠老头子打一点零工赚钱,还要带一个12岁的孙子,事情不是大家想的那样。

  都是她的错。

  郑某说,婚礼是她想出来的,她说自己和老公的身体都不好,还要带孙子,太苦,于是让儿子办个婚礼“冲喜”。

  “婚礼定在4月13日,原本是想让我两个侄女假扮一下。”随后她在路边遇见两个女孩子在走,于是上前问是否愿意“帮忙”,好酒好菜免费吃,每人100块钱。

  按郑某的说法,两个女孩就爽快答应了,化妆借礼服,还出现了照片里被左拥右抱的一幕。

  “没洞房的,只是个形式。”她说,婚礼结束两个女的就离开了。

  镇上成立调查组:

  “根据事实情况作相应处理”

  史某的婚礼放在40公里外的象山城区,也是一个大会堂,墙上写着“方井头村酒宴”。

  负责这块场地的严师傅说,婚宴是一星期之前新郎本人来预订的,中午8桌,晚上8桌,留下了手机号码,姓名留的是他母亲的名字。

  严师傅说,他也觉得很奇怪,“中午只有一个新娘,晚上变成两个新娘。听亲戚说:‘反正是没有登记的’。老严那晚收了1320元的场地费之后就没再多问。

  “我今天为这事还去丹城派出所做了笔录。”

  昨天一整天,我多次拨打史某电话,没有人接。

  昨晚上8:28,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更新消息:

  经我镇调查组比对图片,了解事实情况,确认该男子为史某(无业),1982年出生,关头村人,长期在外。经象山县民政部门核实,史某未在象山民政部门进行过婚姻登记。现尚未联系到史某本人。下步,我镇将会同相关部门,加紧调查,根据事实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律师:

  无论办没办登记共同生活就涉嫌重婚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静说,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如果象山该男子在与妻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其他女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论是一个还是多个,无论有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事实上在男子的已婚身份之下,也是不可能通过登记的),都涉嫌重婚罪。如果与其同居女子是明知该男子已婚身份的,无论女子本身是已婚还是未婚,都涉嫌重婚罪。(都市快报)

来源:人民网

作者:韩宇挺 蒋煜明

编辑:蔡娟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