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省工商局经检总队接到贵州青酒厂的举报称:在天津、江苏、湖南、云南等地,有人冒充贵州青酒厂业务员推销贵州金装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州金装青酒”产品,侵犯了“贵州洞藏青酒”系列产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知识产权。接到举报后,省工商局分三个小组奔赴上述地区,对涉嫌侵权企业展开立案调查。
经查实,2012年12月,贵州金装青酒业有限公司在登记注册时提供虚假材料,登记地址查无下落。从侵权方销往天津、江苏市场的“贵州金装青酒”系列产品调查情况反馈,其产品包装盒上标识的产地不在贵州,且突出使用“装青”、“洞藏”等字样;其名称、包装和商标都与“贵州洞藏青酒”系列产品近似或相同。
因涉嫌侵犯贵州青酒厂生产的“贵州洞藏青酒”系列产品商标专用权,贵州省工商局协调天津、江苏、湖南等省市工商部门分别立案调查,并督促经销商下架侵权白酒10638瓶。目前,侵权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本报记者孙维娜)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孙维娜
编辑:蔡娟 实习生 申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