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9日公布《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此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在证券期货执法领域开展行政和解试点工作。按照要求,证监会会同财政部,起草制定了《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和解金办法明确了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作为第三方管理机构负责履行行政和解金管理、使用职责,要求保护基金公司对行政和解金进行专户管理,确保行政和解金的安全。
根据办法,保护基金公司负责制定和执行行政和解金补偿方案,制定补偿方案时要重点关注个人投资者的损失,可以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受偿做出妥善安排。
办法要求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相关单位支持、配合保护基金公司的补偿工作,发挥专业优势,简化补偿程序,缩短补偿时间,最大限度提高投资者获得补偿的效率。
针对行政和解金的管理和使用活动,办法还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确立了证监会与财政部的双重监督体系,确保行政和解金管理、使用的公平、公正。
办法要求,保护基金公司制定的行政和解金补偿方案要报证监会备案,执行行政和解金补偿方案的情况要依规定公开,并向证监会、财政部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此外,办法明确了行政和解金在补偿投资者后仍有剩余的,上缴国库,有效防止行政和解金挪作他用的情形,坚决执行行政和解金专门用于补偿投资者的制度原则。
来源:新华网
作者:赵晓辉、陶俊洁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