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男,现年62岁,汉族,大专毕业,中共党员,系邵阳县老教师、老干部。他义务担任大岭社区香路冲小区党支部书记、管委会主任、镇关心下一代副主任、社区人民调解员、老年科协会长、城南邮政服务站站长、交警大队协管员、人民法院陪审员等。积极开展评选“十佳”楼栋长、“十佳”示范户,提高居民法制观念,加强小区社会综合治理,实现小区“四无”(无毒、无赌、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该小区荣获了“县安全文明小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陈峰被评为“县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其“群防群治”的综治经验在全省推广。切实抓好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心理医生咨询室,创办“法制教育展览厅”,组织未成年人看《永远的丰碑》、《八荣八耻》、《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等图片和光碟。带领楼栋长入户送“远离毒品”等宣传资料,教育未成年人做到“三远离”、“三听从”、“三优秀”。撰写《未成年人“四字”警言》,免费发至全县各地。认真开展评选“十佳”留守儿童、“十佳”监护人。建立“小记者信箱”,指导青少年写稿件,开展青少年吹笛子、弹琴、唱歌、跳舞、绘画等才艺表演。该小区荣获了“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经验在全市推广。他撰写的《实施“三位一体”结合式教育,努力培养文明小公民》荣获市“创新案例”一等奖,荣获全市“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制订《小区交通安全文明公约》,撰写《机动车驾驶人“七字”警言》。佩戴《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证》上街疏通车辆堵塞。写教案,刻光盘,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甜美的歌声和优美的画面融为一体,使观众易于接受。到社区、学校、企业宣讲,增强了小区居民安全意识,连续五年交通事故为“零”。交通网站发表了《义务宣传献余热的交警协管员——陈峰同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纪实》文章。以创市级卫生县城契机,积极开展评选“室内整洁示范户”、“环境优美示范户”,小区荣获了“创建卫生县城先进单位”。陈峰五年从私人钱包里拿出17500元投入小区社会公益事业。目前,香路冲小区成为市、县闻名的“示范小区”。县、镇领导17次陪同省、市领导前来香路冲小区视察、检查、调研工作。
来源:湖南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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