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学有纪律。教师要严守课堂纪律。作为教育者,教师特别是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站在课堂上授课并不是代表个人,而实际上是代表着国家、政府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说话的。无论是颂扬成就还是针砭时弊,最终都要引导正能量,有利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以,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既要学好知识,又要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并把这两个方面作为看家的本领。教师要靠坚实的理论功底吃饭,靠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吃饭。
教师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这是作为教师的一条底线,也是一条不能超越的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这方面有明确规定,应该自觉遵守。《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
教师作为社会主义大学课堂的主角,应该带头学习和遵守宪法和法律,应该引导学生认识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本质特点,帮助大学生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奠定了社会主义的基础,确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面貌,明确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彰显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各界民主人士的共同创造。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的范围之内活动,教师当然不能例外。所以,一切离开宪法和有关法律允许的言论,不能允许在社会主义大学的课堂上出现。只有保住社会主义大学课堂这一方净土,才能更好地培育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高校课堂的讲台是高校教师的工作岗位,是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阵地,是教师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地方。面对热情求知的大学生,教师应该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负责,为他们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尽心尽力。
一个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负责的教师,站在高校的课堂讲台上,就应该是宠辱皆忘、一心一意都传导教学内容。这样才能经得起教学实践的考验,获得学生的尊重。(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刘书林)
来源:人民网
作者:刘书林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