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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2018年空气质量两项主要指标均达年度目标要求
2019-01-08 14:45:19 字号:

  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记者 曹滢)生态环境部近日向媒体通报了2018年空气质量状况。2018年1–12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O3浓度为1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SO2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2%;NO2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CO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

  从“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两项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来看,PM2.5未达标的262个城市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338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均达到序时进度和年度目标要求。

  2018年1–12月,169个重点城市中临汾、石家庄、邢台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第169名到第150名);海口、黄山、舟山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程度看,2018年1–12月,169个城市中,哈尔滨、长春、衡水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化幅度相对较好;西宁、常州、信阳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化幅度相对较差。

  北京市全年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2.2%,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1%,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3%,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

2018年1-12月169个重点城市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生态环境部供图)

来源:新华网

作者:曹滢

编辑:唐伊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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