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声明。
2021年11月18日,立陶宛不顾中方严正抗议和反复交涉,允许台湾当局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此举公然在国际上制造“一中一台”,背弃立方在两国建交公报中所作政治承诺,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严正抗议,决定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这是继2021年8月10日,中国外交部召回我国驻立陶宛大使,同时也要求立陶宛召回驻我国大使后,中国针对立陶宛的又一断然举措。那么外交降级意味着什么?
据外交部网站介绍,外交代表,又称外交使节,是一个国家派往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代表。代表国家,负责办理外交事务,有常驻和临时两种。常驻外交代表系指派驻某一特定国家或某一国际组织、并负责同该国或该组织保持经常联系的代表;临时外交代表指临时出国担负有某种特定任务的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中将外交人员定义为驻外国使馆、领馆以及常驻联合国和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代表团等机构中具有外交衔级的人员,馆长是上述机构的行政首长。我国的外交衔级有大使、公使、参赞、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随员。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权与豁免条例》,使馆馆长和具有外交衔级的外交人员统称为“外交代表”,这是广义上的外交代表。
立陶宛集市。
而外交降级一般是通过驱逐大使从大使级关系降为代办级关系。所谓代办,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国家的政府中外交部长向另外一个国家的外交部长派出的联络代表。严格说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外交官员,也不是一种衔级,而是一个职务。两个国家之间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通过合乎国际法的方式建立外交关系,而实际又需要有所往来,就可以通过这个途径。
据外交部网站“礼宾知识”介绍,代办,是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它是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代办所受礼遇低于大使、公使,但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公使相同。
1954年以后我国先后与英国、荷兰根据双方政府协议,曾互派代办,其任务是继续谈判建立外交关系事宜并办理侨务和商务业务。这是建立正常外交关系前的一种特殊做法。
区别于常任代办,临时代办是在使馆馆长休假、离职、因故不能视事时,临时代理主持馆务的外交人员。临时代办不是外交代表的一个等级,一般由外交代表机关主管政务的外交人员中级别最高者担任。
外交人员被任命为临时代办均不必事先征得驻在国的同意。
来源:红网
作者:肖拓
编辑: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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