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税总局: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来源:新华网 作者:高立、韩洁 编辑:蔡娟 2014-01-17 11:13:36
时刻新闻
—分享—

  新华视点2014-01-17 10:39:56

  【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免征契税。高立、韩洁

来源:新华网

作者:高立、韩洁

编辑:蔡娟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红网新闻频道首页